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非法性—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公开性—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
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
社会性—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
二、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能用财政资金代偿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领域
表现形式多样,已逐步发展为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当前非法集资的主要领域有:
1、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非法集资
2、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农民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
4、利用互联网借贷进行非法集资
5、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6、金融机构个别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温馨提示您:非法集资往往披着合法形式的外衣,利用公众急于求财的心理进行敛财,让我们共同提高防范意识,警惕高利诱惑,珍惜自身财富。
中荷人寿上海分公司反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21-6036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