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发生于两年前的土地收购,原股东方在今年初让接盘方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155.SZ,以下简称“新城控股”)卷入诉讼。而这笔交易背后,裹挟了河北省邯郸市3840名投资者的合计约33亿元民间融资,也映射了地方政府参与民间集资企业崩塌后资产债务处置的典型样本。
邯郸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金世纪公司”)在2014年因为资金链断裂崩塌,其以承诺高息收益方式,累计向3840名投资者募集了约33亿元民间融资,之后实际控制人史虞豹跑路。
邯郸市政府介入以后成立了“金世纪公司帮扶工作组”(以下简称“政府工作组”),政府工作组之后协调甚至主导了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要资产处置,其中包括将上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一宗价值逾30亿元的地块出售予新城控股。
如今,苏州地块项目公司原股东方支金高(史虞豹之子)在今年初对新城控股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城控股2016年收购苏州地块的交易无效。新城控股一位人士回应记者,称案件已在诉讼阶段,但未就该交易谈论更多内容。
而邯郸金世纪公司多位民间集资债权人代表则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政府工作组处置苏州地块时并未取得债权人委员会签字同意,并以大幅低于第三方机构评估值的价格出售资产。“政府工作组处置资产过程缺少公开透明,也未通过合法程序,廉价转让。”
政府工作组在书面回复中对记者表示,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政府工作组仅为协调帮扶身份,不具备处置公司资产的资格和权能,无法对相关资产进行任何处置,所有资产处置均由其自主完成。
3840名债权人、33亿元民间融资
邯郸金世纪公司民间集资崩塌以后,邯郸市政府介入并成立“金世纪公司帮扶工作组”,对该公司资产及债务情况进行了梳理。
根据记者获取的一份官方材料,在2014年时,邯郸金世纪公司总负债56亿元,其中欠付金融机构借款11亿元,民间融资33亿元,涉及3840名投资者。邯郸金世纪公司累计支付了14.6亿元利息,如果按照“以息抵本”方式兑付债务,实际欠付民间融资18亿元。
当时锁定邯郸金世纪公司总资产41亿元,但账上货币资金不足142万元,主要资产是在建工程项目。据悉,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最大一笔资产是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世纪公司”)名下持有的2宗商业地块。
其中一宗地块编号为“苏地2011-B-71号”,该宗地块土地面积17.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属于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苏州金世纪公司在2011年12月份底价取得了该宗地块,成交价格4.63亿元,楼面地价为1350元/平方米。
另一宗地块编号为“苏地2010-G-36号”,该宗地块土地面积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属于住宿餐饮用地,苏州金世纪公司2011年初也是底价取得了该宗地块,成交价格3041万元,楼面地价为375元/平方米。
苏州金世纪公司原股东方及实际控制人为史虞豹、支金高父子,2014年邯郸金世纪公司民间集资崩塌、史虞豹跑路以后,支金高担心债务波及苏州金世纪公司,遂以代持的形式将股权转予沈银龙、陆志文、朱磊、平梅军、王雁平等5人名下,之后苏州金世纪公司股权又进一步集中到沈银龙、陆志文、王雁平等3人名下,持有至苏州金世纪公司转让给新城控股。
记者联系到苏州金世纪公司一位代持股人士,其在电话中称,自己并不是邯郸金世纪公司或苏州金世纪公司的债权人,只是与支金高签署了代持协议,之后履行了股权变更等代持义务。但邯郸金世纪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一位代表则称,沈银龙、陆志文、朱磊和王雁平实则都是债权人,双方签署的是股权回购协议,目前他们名下的债务已经获得清偿。政府工作组称,史虞豹和支金高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其他自然人股东,已经丧失了对苏州金世纪公司的全部股权。[page]分页标题[/page]
接下来则是政府工作组参与主导的复杂资产处置。史虞豹跑路的2014年,签署了一份授权委托,将名下的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全权委托给邯郸市当地一位李姓商人,并约定由其配合政府工作组解决债务问题。
2016年,政府工作组着手为苏州金世纪公司及其所属土地寻找买家前,已经安排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的股权及土地进行了刑事查封和扣押,这意味着支金高等人对苏州金世纪公司的资产处置必须解除查封。
“当时寻找买家确定了三条原则,一是优先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二是要求接盘方资金来源合法,三是价高者得。”记者联系的上述代持股人士说,“资产出售的消息释放以后,万科(000002.SZ,2202.HK)、保利(600048.SH)、碧桂园(2007.HK)、新城控股等许多大型开发企业都过来接触,但最终谈成意向的只有碧桂园和新城控股,新城控股出价最高。”
政府工作组主导资产低价出售
记者获取了一份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苏地2011-B-71号”地块、“苏地2010-G-36号”地块的评估报告,估价日期为2017年9月份,但估价日期则根据支金高的委托追溯至交易日期前后,即2016年8月份。
根据这份土地估价报告,其采用市场比较法及剩余法对上述2宗地块进行了评估,确定“苏地2011-B-71号”地块评估价为1.7万元/平方米,地块整体评估总地价为29.5亿元;“苏地2010-G-36号”地块确定的评估价为2505元/平方米,地块整体评估总地价为5079万元。2宗地块合计评估总地价约30亿元。
新城控股在2016年9月份披露完成了对苏州金世纪公司及其所属地块的收购,总对价约10亿元,股权转让方为陆志文、王雁平和沈银龙。苏州金世纪公司转让时,资产总计7.5亿元,负债接近10亿元,这意味着交易对价仅能覆盖苏州金世纪公司的对外负债。
据邯郸金世纪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一位代表提供的材料,当时苏州金世纪公司实际对外借款4亿元,另外欠缴苏州市国土部门土地滞纳金0.75亿元、工程款0.35亿元,合计负债5.1亿元,新城控股也在交易公告内确认了苏州金世纪公司欠缴土地出让款滞纳金数额为0.74亿元。
记者获取的一份政府工作组会议纪要显示,经与苏州金世纪公司多次协商,就邯郸金世纪公司、史虞豹及其名下关联公司等与苏州金世纪公司资金往来形成的债权债务事宜达成协议,以苏州金世纪公司向邯郸金世纪公司支付2.3亿元的方式,了结双方所有债权债务,之后邯郸市公安机关解除对苏州金世纪公司及其股东资产的查封、冻结。
“政府工作组主导的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名下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及与实际控制人史虞豹协商,但苏州金世纪公司资产出售过程中从未告知过债权人委员会或代表,违背了程序。”邯郸金世纪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一位代表说,“苏州金世纪公司出让价格过低,也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即便按照10亿元交易价格,偿付5.1亿元对外负债、支付2.3亿元款项予邯郸金世纪公司,仍有2.7亿元转让款去向不明,而且由新城控股受让股权后缴纳了0.75亿元土地出让款滞纳金。”
新城控股2016年9月份受让苏州金世纪公司全部股权后,其在2016年11月份引入了合作方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并出让了苏州金世纪公司一半股权,交由碧桂园实现控制、并表处理,转让定价以苏州金世纪公司当时11.3亿元负债总额为参照,进一步确定为5.65亿元。“苏地2011-B-71号”地块已经开发为苏州湖畔樾山项目(备案名为“金双湖花园”),2017年已经开售。据新城控股披露的销售情况,苏州湖畔樾山项目到2017年底已经累计销售了接近28万平方米,平均售价1.27万元/平方米,按此计算,该项目实现合约销售额35.5亿元。
“我们认为,政府工作组参与处置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过程中存在问题。一是资产处置未经债权人委员会协商同意;二是资产处置过程缺乏公开透明;三是资产出售定价不公允及处置方式绕过招标;四是资产处置结果不理想,债权人至今无法兑现投资款,资金往来和监管也不透明。”上述债权人委员会代表说。[page]分页标题[/page]
政府工作组在书面回复中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邯郸金世纪公司民间集资所涉债权人众多、资产复杂,公安机关对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立案,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托管团队依法对民事范围内的债权债务进行盘活工作,政府工作组会继续做好整体协调监督工作,资产处置资金转入政府工作组指定监管账户后已用于邯郸金世纪公司续建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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