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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我国已有自贸试验区11个 形成“1+3+7”的试点格局

时间:2018-05-24 来源:未知 责编: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任鸿斌(中国网伦晓璇 摄影)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任鸿斌(中国网伦晓璇 摄影)

  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任鸿斌和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负责同志介绍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任鸿斌:

  (二)关于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为了方便各地查询,我们专门对123条经验进行梳理,并在商务部网站“自由贸易试验区专栏”项下进行公开。

  去年,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推出了一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将原“串联”的多个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合并审批,使“多证”简化为“一证”,大大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一共30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采用多种方式发布实施,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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